木质包装监管升级
近期可能大家收到了这种的通知:美国、加拿大、墨西哥、韩国、朝鲜、日本和葡萄牙这7个国家已被我国列为“松材线虫疫区”。因此以上国家的木托盘有一定机率被采样送检,凡是中查验有木托盘的查验时会对木托盘取样,要有提离文件才予以放行。在放行后,木质包装查验结果没出来之前,货物可以销售,但是木质包装需保留,未出化验结果前不能丢弃,如果有问题,木托盘会被召回。暂时不明确出结果需要几天,建议尽量不要使用木质包装!
针对此,大家比较关心的就是:木质包装还能不能用?另外是不是只是普货在查?先看通知文件
再看这个木质包装的收紧的缘由
划重点:各海关负责加强进口松原木、板材和木质包装材料检疫监管。
最后上一段海关依据《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作出的要求:
第四条 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应当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检疫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以下简称IPPC)的要求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除害处理方法和专用标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条 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报检。海关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一)对已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木质包装,按规定抽查检疫,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立即予以放行;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监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
(二)对未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木质包装,在海关监督下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或者销毁处理。
(三)对报检时不能确定木质包装是否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海关按规定抽查检疫。经抽查确认木质包装加施了IPPC专用标识,且未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予以放行;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监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经抽查发现木质包装未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或者销毁处理。
第六条 海关对未报检且经常使用木质包装的进境货物,可以实施重点抽查,抽查时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一)经抽查确认未使用木质包装的,立即放行。
(二)经抽查发现使用木质包装的,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处理,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七条 主管海关对木质包装违规情况严重的,在报经海关总署批准同意后,监督货主或者其代理人连同货物一起作退运处理。
第八条 对木质包装进行现场检疫时应当重点检查是否携带天牛、白蚁、蠹虫、树蜂、吉丁虫、象虫等钻蛀性害虫及其为害迹象,对有昆虫为害迹象的木质包装应当剖开检查;对带有疑似松材线虫等病害症状的,应当取样送实验室检验。
第九条 需要将货物运往指定地点实施检疫或者除害处理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止疫情扩散的措施。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应当在海关人员的监督下开启箱门,以防有害生物传播扩散。
需要实施木质包装检疫的货物,除特殊情况外,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卸离运输工具和运递及拆除、遗弃木质包装。
简单来说,就是首先你得有IPPC标志才能谈抽检
抽检结果就是放行或除害没有的一概除害或销毁实际执法力度,大家也感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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